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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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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護照在國內(或國外)遺失了,要怎麼樣申辦,才可以領到一本新的護照?

  • 發布日期:2022-12-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59649

您本人如果現在就在臺灣,護照遺失了,要按照下面的手續申 請新護照:

請您拿著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就近到警察分局去報案。
上述的警察分局會發給您一份「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請您拿這張申報表,連同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請閱「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申辦新護照。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受理這類申請案件,自您繳費的次半日起算,需要11個工作天才能完成一本新護照。

您如果人在國外,而且在國外停留的時間很短,來不及在國外申請補發一本新護照,您可以向最鄰近的駐外館處或我們派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一份“入國證明書”,待回到臺灣以後,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申請補發一本新護照。您不必向國內的警察局去報案,但您必須要準備好下列證件:

在機場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發給您入國許可證副本,或是您辦妥戶籍遷入登記的戶籍資料正本。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請閱「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

您如果人在國外遺失護照,想要直接在國外申請補發一本新護照,您必須準備下列文件:

向當地警察機關請求發給護照遺失報案證明文件,如果當地警察機關不出具這類證明文件,您可以自己書寫一份遺失護照說明書來代替。
申請護照其他所需要的文件請逕洽駐外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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