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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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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國證明書遺失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2022-07-0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919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於搭機前遺失入國證明書者,應先向駐外館處重新繳費申請補發後持憑返國;登機後遺失者,於抵達我國機場或港口時,由移民署設於該處之國境事務單位逕核發入國證明文件並收取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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