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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在繳費後14個工作天即可前往領取,惟自核發之日起3個月內務必前往原申辦戶所取件,如果忘記領取,戶所會將該本護照函送回受理其申請件的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註銷。護照一經註銷,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倘欲再次申請護照,因已非首辦件,不得在戶所提出申請,須至領務局或外交部四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