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證
發布日期:106-08-24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27329
- 適用之23個國家:土耳其、馬其頓、諾魯、吐瓦魯、吉里巴斯、史瓦濟蘭、巴拿馬、索羅門群島、馬紹爾群島、模里西斯、帛琉、布吉納法索、秘魯、厄瓜多、哥倫比亞、阿曼、巴林、卡達、科威特、蒙特內哥羅、多米尼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沙烏地阿拉伯。
- 不限國別:應邀來我國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活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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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透過交通部觀光局指定旅行依據「東南亞國家優質團客來臺觀光簽證作業規範」申請來臺旅遊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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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6國商務人士: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及巴基斯坦籍人士經外貿協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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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商務人士:經外貿協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者,得適用申請電子簽證。
- 電子簽證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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