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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受理外國文書類別及項目 【僅適用國人】 【申請用途:送往所列駐外館處申請驗證使用】
學歷 文書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 ◎成績單(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 ◎修業證明(含學校證明信函) (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 ◎在學證明(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 ◎成績單(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 ◎修業證明(含學校證明信函) (中小學、高中、大專校院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