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地址縣市及費用 護照製發及郵寄單位 |
110元 |
150元 |
170元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轄區戶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金門縣、連江縣) |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
除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離島以外之其他縣市 |
離島 |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 (轄區戶所:臺中市、彰化縣、苗栗縣、南投縣) |
臺中市 |
除臺中市及離島以外之其他縣市 |
離島 |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 (轄區戶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
嘉義縣、嘉義市 |
除嘉義縣、嘉義市及離島以外之其他縣市 |
離島 |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 (轄區戶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
高雄市 |
除高雄市及離島以外之其他縣市 |
離島 |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 (轄區戶所:花蓮縣、台東縣) |
花蓮縣 |
除花蓮縣及離島以外之其他縣市 |
離島 |
備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各辦事處郵寄護照係由中華郵政以快遞方式寄至申請人指定地址,郵資含護照報值費及包材費等,申請人或代收人須於貨到時自付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