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捷克政府宣布延長國家緊急狀態
- 發布日期:2021-02-1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929
1. 為因應COVID-19疫情,捷克政府宣布原訂於 2021年2月14日結束的國家緊急狀態,自2月15日零時起延長至2月28日。相關資訊如下:
(一) 新增極高風險國家(深紅色)類別,自此類國家入境捷克者,須遵守最嚴格防疫規範,入境前必須繳交48小時內有效之陰性PCR檢測報告,入境5日內須再繳交第二次陰性檢測報告,期間必須實施自我隔離;
(二) 自中度風險(橘色)或高風險國家(紅色)入境者,入境前亦須繳交48小時內有效之陰性PCR檢測報告,自紅色國家入境者須於5日內繳交第二次陰性檢測報告,期間必須實施自我隔離;
(三) 任一類別入境者均須填寫Public Health Passenger Locator Form線上表格,並於入境時連同陰性檢測報告繳交給境管人員;
2. 提醒尚在捷克國人務必注意當地疫情及自身安全。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駐捷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420)603-166-707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