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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因應泰國政府10月15日凌晨4時起針對曼谷大都會實施「嚴重緊急狀態法」調整旅遊警示

  • 發布日期:2020-10-1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647

因應2020年10月14日民眾陳抗事件,泰國政府於翌(15)日凌晨4時起針對曼谷大都會實施「嚴重緊急狀態法」(泰國全境仍實施「緊急狀態法」),是否展延以及結束時間以泰國政府之公告為主。鑒於近期民眾陳抗事件頻傳,外交部提醒赴泰商旅國人務必提高警覺,避免前往示威人潮聚集處,同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1)    「嚴重緊急狀態法」禁止5人以上集會。
(2)    「嚴重緊急狀態法」禁止播放造成人民恐慌、影響國家安全之資訊或扭曲事實之假消息。
(3)    「嚴重緊急狀態法」禁止通行特定路線或使用特定交通工具。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