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證
- 發布日期:2022-10-1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74101
- 適用之19個國家:巴林、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布吉納法索、哥倫比亞、多米尼克、厄瓜多、吉里巴斯、科索沃、科威特、模里西斯、蒙特內哥羅、阿曼、巴拿馬、秘魯、卡達、沙烏地阿拉伯、索羅門群島、土耳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 不限國別:應邀來我國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活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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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透過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指定旅行依據「東南亞國家優質團客來臺觀光簽證作業規範」申請來臺旅遊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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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6國商務人士: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及巴基斯坦籍人士經外貿協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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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商務人士:經外貿協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者,得適用申請電子簽證。
- 電子簽證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