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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委託他人向本局或國內四辦申辦「學歷正影本相符」應備資料

  • 發布日期:2017-08-0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3151
  1. 學歷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2. 學歷影本二份,其中一份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彩色或黑色影印不拘,惟需影印清楚)。倘需增加份數,請自行加備影本。
  3. 當事人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影本一份(證件正本驗畢退還,影本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倘學歷上姓名為外文別名而非中文姓名譯音,需另提供證件或資料佐證。
  4. 當事人親簽或用印之委任書。
  5. 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於本局或外交部國內各辦事處存卷)。
  6. 填妥之文件證明申請表。(下載請至「表格下載」)
  7. 「學歷正影本相符」收費方式(請參考文件證明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