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有合法居留身分人士(外國人、港澳居民、大陸人士)之外籍配偶申請依親居留簽證手續說明
應繳文件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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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證申請表 |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3.護照正本及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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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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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親對象獲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在台永久居留證、外僑居留證,或無戶籍國民、港澳居民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合法居留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依親對象之外僑居留證或在台合法居留證件之有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 |
6.婚姻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 | 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
7.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