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護照內頁不得擅自加蓋紀念章戳,若有加蓋章戳或汙損情形,應即申換新護照,以免影響出國旅遊通關權益。
- 發布日期:2024-03-1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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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國人赴他國旅遊時,將旅遊景點紀念章戳蓋於我國護照內頁,造成入境他國時遭拒,並被遣返回臺;疫情解封後,國人出國旅遊激增,又已發生國人不察加蓋紀念章戳於護照之案件。 外交部再次呼籲國人,護照具有公文書的性質,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章戳,倘護照蓋有紀念章戳、塗改或紙張破損等情形,即已構成護照汙損,應即申換新護照,以免影響出國旅遊通關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