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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配合開放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 發布日期:2022-09-2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48080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臺簽證。外交部將相應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如下: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臺,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得依其來臺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臺簽證。

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有關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申請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告。另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應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