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入國證明書將於1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該證明書具有「一證到底」功能,國人持憑返國更便利。
- 發布日期:2022-06-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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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戶政司跨部會合作推動簡化入國證明書申辦及入境審查作業流程將於本(11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證明書具有「一證到底」功能,提供旅外國人更便捷、簡化的返國作業流程。
在臺有戶籍的旅外國人如果急於返國,不及等候駐外館處補、換發護照時,可權宜向駐外館處申辦入國證明書(規費5美元),持憑該證明書返國,內政部移民署於機場或港口查核人別無誤後會在證明書上加蓋入境查驗章戳放行,國人無需另外申辦入國登記證入境。國人入境後,持憑已加蓋入境查驗章戳之入國證明書即可申辦護照或至戶政單位辦理戶籍遷入事宜。
本措施大幅簡化行政作業流程,有效節省人力及行政成本,創造民眾與行政機關互利雙贏之成效,並達成行政院有關簡政便民、行政革新及數位治理之政策目標。
國人如對入國證明書申請有任何疑問,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www.boca.gov.tw)「護照Q&A」項下查詢或就近向相關駐外館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