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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柬埔寨政府公告調整入境隔離措施

  • 發布日期:2021-11-1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690


一、 柬埔寨政府公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調整入境隔離相關措施:針對已完整接種(絕大多數疫苗需接種2劑)COVID-19疫苗之所有旅客,入境後需接受快速檢測(rapid test),結果呈陰性者即可自由通行,無需隔離;惟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者,仍需隔離14天及出具隔離酒店訂房證明,並接受COVID-19核酸檢測(PCR)。
二、 配合上述調整措施,入境所需文件如下:
(一)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證明或疫苗紀錄卡。
(三)非免簽證國家旅客須有簽證。
(四)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外國旅客,倘入境時之快速檢測結果呈陽性,以及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且無法提供隔離酒店訂房證明者,入境時需存入2,000美元,作為隔離相關費用之保證金。
(五)不強制但鼓勵所有旅客購買適用當地之COVID-19保險(富德保險公司,網址https://www.forteinsurance.com/covid-19-insurance)。
三、 我國商務人士如果有入境柬國需求者,可申請電子商務簽證(Visa Type E),申請人依照柬國外交部網站規定申請並取得電子簽證後,列印e-Visa證明作為入境柬國簽證(網址: https://www.evisa.gov.kh/)。
四、我國在柬埔寨未設立館處,國人在柬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