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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柬埔寨政府公告調整入境隔離措施

  • 發布日期:2021-10-2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177
一、柬埔寨政府2021年10月16日發布公告,調整入境隔離相關措施:針對獲得擔保或邀請並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2劑)之商務人士,入境後僅需隔離3天;已完成接種疫苗之普通旅客(包括柬埔寨人或外國人),隔離時間減至7天;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者則仍需隔離14天。
二、上述調整措施適用之各類對象及所需文件如下:
(一)隔離3天:
1.適用對象:柬埔寨及外國籍商務人士、技術人員、外交官、官方合作計畫官員及完成海外任務之政府公務員(包含眷屬)。
2.所需文件:(1)完成海外任務之政府公務員(包含眷屬)須有官方部會或機構簽發之官方任務信函。(2)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2劑)證明或疫苗卡。(4)指定隔離酒店訂房證明,外國旅客未訂房者可於入境時存入600美元。(5)商務人士、技術人員及眷屬須有擔保證明或邀請證明。(6)公司員工須有工作證。(7)非免簽證國家旅客須有簽證。(8)適用於當地(富德保險公司,網址https://www.forteinsurance.com/covid-19-insurance)之COVID-19保險。
(二)隔離7天:
1.適用對象:一般已完整接種疫苗之柬埔寨或外國籍旅客。
2.所需文件:(1)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2劑)證明或疫苗卡。(3)指定隔離酒店訂房證明,外國旅客未訂房者可於入境時存入1,000美元。(4)非免簽證國家旅客須有簽證。(5)公司員工須有工作證。(6)外國旅客須有適用於當地(富德保險公司,網址https://www.forteinsurance.com/covid-19-insurance)之COVID-19保險。
(三)隔離14天:
1.適用對象:所有尚未接種或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旅客。
2.所需文件:(1)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指定隔離酒店訂房證明,外國旅客未訂房者可於入境時存入2,000美元。(3)外國旅客須有適用於當地(富德保險公司,網址https://www.forteinsurance.com/covid-19-insurance)之COVID-19保險。
三、我國商務人士如果有入境柬國需求者,可申請電子商務簽證(Visa Type E),申請人依照柬國外交部網站規定申請並取得電子簽證後,列印e-Visa證明作為入境柬國簽證(網址: https://www.evisa.gov.kh/)。
四、我國在柬埔寨未設立館處,國人在柬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