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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泰國政府恢復包括我國籍旅客入境之落地簽證待遇

  • 發布日期:2021-10-1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9289

 一、泰國政府宣布延長全國緊急狀態至2021年11月30日,預計於12月中旬完成全國疫苗接種兩劑覆蓋率70%目標。泰國疫情近期有趨緩跡象,目前每日新增病例已降至約1萬人,單日死亡人數亦有減少,累計泰國總確診人數達171萬例。

二、泰國疫情指揮中心(CCSA),於2021年9月27日決議鬆綁入境及國內管制,重要措施如下:
(一) 縮短入境旅客隔離日數:
1. 已完成疫苗接種者,縮短隔離天數為7日。
2. 未完成疫苗接種,經由海、空入境者,縮短隔離天數為10日。
3. 未完成疫苗接種,經由陸路入境者仍維持隔離14日;上述各類旅客入境隔離期間須配合核酸檢測。
(二) 鬆綁國內管制措施方面:自10月1日起擴大開放深紅警戒府區之公共場所及營業類別如電影院、博物館、運動場等,延長商場營業時間至夜間9時。夜間宵禁縮短自晚間10時至凌晨4時。

三、泰國入境最新規定:
(一)普吉地區:
1、泰國普吉府公告自10月1日起,開放泰國境內疫苗接種人士入島,認可之廠牌及劑次如下:
(1) 中國科興/國藥/俄羅斯衛星五號疫苗兩劑;
(2) 科興(第一劑)混打AZ疫苗(第二劑)共兩劑;
(3) AZ/莫德納/輝瑞/嬌生至少一劑;入島旅客均須檢具醫療院所開具之核酸(PCR)或抗原快篩檢測(ATK)陰性紀錄。
2、「沙盒旅遊計畫」(Sandbox project):
(1) 擴大涵蓋府區,於10月1日起擴大現行普吉、蘇美、攀牙、喀比等南部沙盒計畫觀光景區範圍,續於11月起增加開放曼谷、清邁、芭達雅、華欣等15處景區,並將於2022年1月再行開放全國33府區。
(2) 開放已完成疫苗接種之國際觀光旅客入境免隔離之政策規定,旅客係須來自臺灣在內之中、低疫情風險國家,並向泰國當地使館申請簽證及入境許可(COE),並於入境前須完成疫苗接種14日以上、提具出境72小時內COVID-19檢測(PCR)陰性證明、COVID-19醫療保給付額至少10萬美元以及預約獲泰國「安全健康標章認證(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SHA)」的旅館,入境後須接受3次核酸檢測。自普吉島入境停留7日後,經核酸採檢陰性,第8日可轉往泰國其他地區。
(二)普吉以外地區:
1. 泰國政府自4月29日起宣布所有入境旅客不論接種與否,均須取得泰國簽證及「入境許可(COE)」,提具出境72小時內COVID-19檢測(PCR)陰性證明,目前視疫苗接種情形及入境方式,入境後須接受7至14日隔離,隔離期間並配合PCR檢驗。
2. 自10月1日起,恢復包括我國籍旅客之19國人士申請落地簽證(Visa on Arrival),申請入境目的僅限為觀光,係單次入境15天且不可延簽,且仍須先申請入境許可(COE)。申請落地簽證條件為護照效期須至少30天以上、在泰須有有效停留地址(如:旅館或公寓)、提出預訂離境/回程機票及財力證明(每位旅客1萬泰銖、每家庭2萬泰銖)。入境時另須繳交辦理手續費2000泰銖現金。已接種疫苗者須隔離7日,未接種者經海、空入境須隔離10日、經陸路入境須隔離14日。

四、此外,泰國首都曼谷市區近日持續有不定時、不定點之民眾示威抗議活動,提醒旅外國人倘遇有此類示威抗議活動時,宜提高警覺避免前往。

五、國人如需諮詢泰國疫情或防疫措施,可以聯繫我駐泰國代表處急難救助專線LINE或Telegram帳號Taiwan119。

六、國人在泰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