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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移民局於本(2019)年3月6日發布新聞,自本年10月1日起強制實施「電子旅行授權」(ETA)制度,請屆時擬以免簽證方式前往紐西蘭之國人(包括轉機)務必於事前上網申請取得ETA

  • 發布日期:2019-03-1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3858
  1. 紐西蘭移民局於本年3月6日公告,自本年10月1日起將強制實施「電子旅行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ETA)制度,適用免簽證入境紐國之60個國家(包含我國)之國民,無論以搭機或乘坐郵輪赴紐(包含轉機),均需於事前上網申請取得ETA;ETA自本年7月起開放申請。
  2. ETA效期為2年,透過手機App或網頁瀏覽器申請之費用分別為9紐幣或12紐幣。紐國移民局上揭公告亦宣布,將隨ETA一併徵收「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稅」(International Visitor Conservation and Tourism Levy),費用為35紐幣,其效期與ETA相同,亦即只要ETA有效,IVL亦將有效。
  3. 至航空公司或郵輪機組員所適用之ETA及IVL之相關規定與前述一般旅客不同,詳情請上紐西蘭移民局官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about-us/media-centre/news-notifications/government-confirms-electronic-travel-authority-details)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