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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才公告(臨時人員1名)

  • 發布日期:2017-09-2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5877
  1. 資格條件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夜校生可)。
    2. 具外語能力者佳。 
    3.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優予考量。
    4. 諳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繕打。
    5. 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6.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工作項目
    1. 協助本局臨時性行政文書工作或總機電話接聽、轉接及簡易詢答。
  3. 工作地址
    1.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4樓)。
  4. 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 本項工作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7年10月22日止。正取1名,備取3名,後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工作經歷與自傳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夜校生請附學生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於本(106)年9月 28日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侯小姐收,電話:02-23432983。
    2. 報名人數過多時,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