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各地水患嚴重,外交部自即日起將泰國旅遊警示燈號調升為黃色
- 發布日期:2011-10-0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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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國人赴泰國商旅時,應事前掌握當地水患最新情形,提高警覺並注意自身安全。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
- 基於維護國人出國安全考量,外交部建議國人出國前,先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 )「出國登錄」專區,登錄旅外期間聯繫資料,以便倘發生緊急事故時,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可以即時聯繫國人或其在臺親友。
- 外交部發布旅遊警示,係為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由國人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屬參考性之建議,並無任何強制約束力,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
- 旅遊警示並非「退費機制」,民眾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申訴俾安排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