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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8年3月5日至6月4日期間免收泰人來台停留簽證費

  • 發布日期:2009-03-0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238
泰國自98年3月5日至6月4日為期三個月免收國人赴泰國觀光簽證費,我政府基於互惠並為鼓勵泰人來台觀光,將於同一期間對泰國籍人士申請來台停留期限30天以內之單次停留簽證免收簽證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