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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8年3月1日起增列持有效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歐盟申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先進國家簽證(包括永久居留證)之印度、泰國、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5國國民為適用免簽證入境之適用對象。

  • 發布日期:2009-02-2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522
為爭取印度、泰國、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5國高所得、高消費旅客來台觀光,以提振國內觀光景氣,外交部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範,經會商相關機關後決定自本(98)年3月1日起增列持有效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歐盟申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先進國家簽證(包括永久居留證)之印度、泰國、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5國國民為適用免簽證入境之適用對象。

符合上揭條件且未曾在台受僱從事藍領外勞工作者申請免簽證入國,須先經由網際網路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為本案建置之「東南亞五國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作業系統」登錄證照及個人基本資料,取得憑證後方能據以辦理登機及移民證照查驗手續;入境查驗時未能出示指定先進國家有效簽證或永久居留證者,將不予許可入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