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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越南娶親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2005-09-2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6150
  1. 赴越南娶親的國人請注意與准配偶作好婚前體檢,以確認對方無愛滋病或性病。根據越南年輕人報報導稱,胡志明市皮膚泌尿科病院於 2001 年為 26,512 名國內外人士進行婚前體檢,經HIV篩檢發現有 31 例呈陽性反應,其中有 18 例經復檢後仍呈陽性。其中有 7 人是嫁給台灣人而作婚前驗檢,同時體檢的 7 名台灣人的檢驗結果則呈陰性。
  2. 國人赴越與未成年越籍女子結婚案例層出不窮,為免不慎觸犯越南法令,請注意遵守越南相關婚姻規定:
    • 男女雙方結婚必須男子年滿 20 歲以上,女子年滿 18 歲以上。有關結婚事宜由男女雙方自願決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強迫、詐欺對方,亦無他人得強迫或阻礙。
    • 禁止早婚,強迫結婚,阻礙自願之婚姻,並禁止利用婚姻以索取物質與金錢。
    • 早婚係指一方或雙方依法未滿結婚年齡之婚姻。有關機關或個人(結婚之一方或父母或兒女)有權要求撤銷違法之結婚事宜。
  3. 依照越南法令,介紹人收受紅包係違法行為,倘有送聘金之情形,亦應低調進行,否則將被司法廳視同買賣婚姻,導致無法進行婚姻註冊,另在未完成婚姻註冊之前亦不可先舉行婚宴,國人有因先行舉辦婚宴遭罰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