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
- 發布日期:2017-09-0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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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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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及民眾查詢專線 | (03)398-2629(一期航廈) (03)398-5805(二期航廈) |
傳真 | (03)398-3321 (03)383-3646 |
服務時間 | 24小時全年無休 本處位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期航廈之管制區域內,並不受理在臺國人臨櫃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驗證,惟倘遇急難救助情況或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急需於12小時內出國並有已開票之班機訂位紀錄者,請以下列緊急聯絡電話與本處聯繫,以便提供協助;但自105年4月2日起,本處不受理非屬急難事件之逾期護照換發。此外,護照遺失因涉及刑事通報且為防止遭冒用等不法用途,請速向警察分局報案,護照污、毀損則須慎重處理,上述護照遺失暨污、毀損等情況,請向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本處無法受理。 |
緊急聯絡電話 |
(03)398-2629(一期航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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