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101有關媒體報導辦護照需繳交退伍令不便民事,本局說明如下:
- 102有關媒體報導「桃機辦護照對象不含團客」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 103本局重申辦理赴美免簽證需事先申辦新版晶片護照事
- 104本局提醒國人於出國前,應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
- 105外交部澄清媒體報導領事事務局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辦理護照網頁撤除事
- 106有關媒體報導「App掃晶片護照,我淪中國一省」一文,外交部提出澄清說明
- 107外交部澄清說明媒體報導所稱護照規費調降宣導不足事
- 108我國護照規費因甫自本(102)年1月1日起調降300元,近日申請護照民眾眾多,倘非急需,建議1月10日後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雲嘉南、南部及東部辦事處送件,以免久候不便。
- 109本局依據立法院決議,自102年1月1日起每本護照規費調降300元,在國外申請者,則依據匯率相應調整。
- 110為保護國人權益,本局鄭重聲明從未以電話通知當事人護照或身分證遭冒用,如接獲類似電話,請立即向本局查證。
- 111中華民國國民須使用晶片護照始能適用美國免簽證待遇
- 112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3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自101年8月15日起得向任一地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詳情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
- 113為保護國人權益,本局鄭重聲明從未以電話通知當事人護照或身分證遭冒用,如接獲類似電話,請立即向本局查證。
- 114我晶片護照發行將屆滿三週年 外交部呼籲國人踴躍申換
- 115外交部自本(100)年7月1日起推動「全面實施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措施
- 116外交部呼籲國人所持護照空白內頁不足時,請提早申請換發新照或加頁使用
- 117高雄市旗山區戶政事務所自本(100)年4月18日起增列為「護照親辦試辦計畫」試辦戶所。
- 118本局自9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民眾持舊式國民身分證辦理護照。
- 119公告「護照申請親辦試辦計畫」試辦縣(市)與戶所一覽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 120申辦晶片護照繳交相片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