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簽證及入境須知注意事項。
- Created:2008-08-19
- Data Source: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 Counter:88
- Updated:2008-08-19
鑒於近來馬國厲行嚴查非法移民政策,倘遇外國人非法居、停留事由,馬國移民局視案情需要得留置調查,期間最長為14日,另可處10,000元馬幣(相當新台幣100,000元)以下或5年以下監禁或二者兼施。國人倘前往馬國商旅時,請務必詳閱入境時移民官給予之入境停留期限,以免誤觸馬國移民法令遭受留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