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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行前準備

       一、申辦護照

行 出國旅行前應先確認所持 護照效期是
前 否超過六個月以上並取得所需簽證。
準
備 (一)、辦理方式

       1.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必須本人親自
            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
            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
            嘉南辦事處(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
            辦理;或親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
            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申辦
            護照。

       2. 新北市政府及金門縣政府針對首次申
            請護照民眾,至戶政事務所申辦人別
            確認後,由戶所比照旅行業者代辦護
            照方式,代收、代送並代領取護照(相
            關資訊請逕洽新北市政府及金門縣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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