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地區:斯里蘭卡 (Sri Lanka)
    表格標題表格摘要
    發布/更新日期2026-08-20
    警示等級第二級:黃色注意
    國家地區斯里蘭卡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Sri Lanka
    警示說明


    一、 斯里蘭卡在新內閣上任後,政治局勢及社會秩序已呈現回穩,不過由於高額外債引發民生經濟問題及警察執法濫權,斯國各地仍偶見民眾群聚街頭抗議,要求政治及司法改革。大致而言,目前斯國境內可倫坡市區治安算是穩定,惟郊區偷盜等犯罪猖獗,國人在當地務須注意錢財甚至人身安全。
    二、 斯里蘭卡政府自115年5月25日起無預警停辦落地簽證,將我國與科索沃(Kosovo)同列為第3類國家(Alert 3),並針對我國籍旅客簽證申請採取多項嚴格措施。
    三、 鑒於斯里蘭卡政府極為親中,並已與中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及簽署引渡條約,一旦被中國視為政治犯或異議者,倘中方向斯國提出引渡要求,恐對我國人人身安全形成高度風險,建議有意前往斯里蘭卡之我國人均應於行前審慎評估並於行程中保持警戒。
    四、 外交部建議國人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領務局LINE帳號(ID: @boca.tw) 完成出國登錄。另亦建議下載「旅外安全指南」APP(連結:https://k7h2b.app.goo.gl/LrS1)可隨時查詢旅外安全相關資訊。
    五、 外交部呼籲國人前往斯里蘭卡時,請隨時留意當地媒體關於安全維護的報導與資訊。國人倘在斯里蘭卡境內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清奈辦事處緊急連絡電話:+91-96000-99511;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