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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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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斯里蘭卡(Sri Lank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一、我國籍人民在入境斯里蘭卡時必須在機場先填寫「簽證目的身分聲明書」(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並附上2吋照片1張(免付費)。離境時必須出示此證件。

二、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仍有至少6個月效期之護照、斯里蘭卡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回程或前往第三國機票,以及足供旅途使用之資金證明,並填妥入境卡,以便相關單位查驗。
簽證資訊國人可至斯里蘭卡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網頁( https://www.srilankaevisa.lk/)申請電子簽證,其中觀光單次入境,效期自核發日起算30天,停留期限30天,所需費用(Service Fee)18.5美元。
其他取消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




過境轉機2024年4月17日起於斯國過境轉機之民眾可辦理落地簽證,單次入境停留4天。
最新規定請參考斯里蘭卡電子簽證網頁:https://www.srilankaevisa.lk/
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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