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斯里蘭卡(Sri Lank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一、我國籍人民在入境斯里蘭卡時必須在機場先填寫「簽證目的身分聲明書」(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並附上2吋照片1張(免付費)。離境時必須出示此證件。 二、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仍有至少6個月效期之護照、斯里蘭卡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回程或前往第三國機票,以及足供旅途使用之資金證明,並填妥入境卡,以便相關單位查驗。 |
---|---|
簽證資訊 | 國人可至斯里蘭卡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網頁( https://www.srilankaevisa.lk/)申請電子簽證,其中觀光單次入境,效期自核發日起算30天,停留期限30天,所需費用(Service Fee)18.5美元。 |
其他 | 取消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 |
過境轉機 | 2024年4月17日起於斯國過境轉機之民眾可辦理落地簽證,單次入境停留4天。 最新規定請參考斯里蘭卡電子簽證網頁:https://www.srilankaevisa.lk/ is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