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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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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 地區:歐洲地區
  • 國家/地區:盧森堡 (Luxembourg)
    表格標題表格摘要
    發布/更新日期2026-09-07
    警示等級第一級:灰色提醒
    國家地區盧森堡
    國家地區英文名稱Luxembourg
    警示說明


    一、 盧森堡整體治安情況良好,惟基於歐洲整體安全情勢及國際恐怖主義威脅,盧森堡政府「反恐協調小組」(GCT)於2026年3月完成最新安全評估後,維持全國恐怖主義威脅等級為第2級(共4級),表示恐怖攻擊威脅仍有可能發生,但目前未有具體迫切威脅資訊。提醒國人旅盧期間仍應提高警覺,妥善保管個人財物,並特別留意火車站、公共運輸、觀光景點、大型活動場所及政府機關等人潮聚集區域之安全情形。
    二、 外交部建議國人,赴歐洲旅遊前請務必購買海外急難救助及全額醫療保險,保障旅遊期間內自身的安全與權益;行前並與親友或雇主洽妥國際匯款方式,以備及時獲得財物濟助。旅遊期間務必小心自身護照及身分證件及錢財。倘護照或錢財遭竊,請立即向當地警察局報案。
    三、 盧森堡雖尚未與中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引渡條約,國人海外旅行仍請多加留意法律風險評估,以保障自身權益與人身安全。
    四、 為保障旅外國人安全,請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領務局LINE帳號(ID: @boca.tw) 完成出國登錄。另亦建議下載「旅外安全指南」APP(連結:https://k7h2b.app.goo.gl/LrS1)可隨時查詢旅外安全相關資訊。
    五、 國人在盧森堡如遭遇急難需協助時,請即撥打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32-475-472-515洽助,或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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