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柬埔寨</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2-1.html</link><description>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RSS Channel.</description><language>zh-tw</language><copyright>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copyright><item><title><![CDATA[旅遊警示]]></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159-129ef-02-1.html</link><description><![CDATA[<p>入境須知 : 一、	柬埔寨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子入境卡 (Cambodia e-Arrival Card, CeA Card)系統，所有旅客須在抵達柬國前7天登入網站(網址https://www.arrival.gov.kh)或在Apple Store、Google Play Store 下載CeA應用程式，填報入境及健康相關資訊，以取得入境二維碼(QR Code)，旅客可將二維碼儲存於手機或列印實體紙本，在入境時向移民警察出示。未提前申請電子入境卡者，則須在入境時使用柬國移民總局平板電腦完成入境申報程序。<br/>二、	原離境時須付之機場稅25美元（2歲至12歲兒童為13美元）自2011年4月1日起已併入機票內一併計算。<br/>三、	倘所持柬國簽證逾期，罰款以逾期日數乘以10美元計算。<br/>四、	舊護照內有效柬國簽證可與新護照合併使用。<br/>五、	入境柬埔寨所攜菸酒免稅量如下：<br/>（1）酒：2公升；<br/>（2）煙：400支香煙或100支雪茄或400克其他製成煙草。<br/>六、陸路邊境關卡時聞外籍旅客辦理簽證或兌換貨幣時遭掮客詐騙，國人需提高警覺。<br/>七、自2021年6月起，陸續傳出多起國人因受網路高薪廣告誘騙赴柬埔寨從事不法或不符期待工作以致人身自由受限制之求助案件。經外交部多次宣導，此類情事雖有減少，惟國人受困案件仍持續發生，外交部再次呼籲國人提高警覺，審慎評估號稱高薪且不合常理之海外徵才廣告，以免落入求職陷阱。<br/>八、為保障旅外國人安全，請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或透過領務局LINE帳號(ID: @boca.tw) 完成出國登錄。<br/>九、外交部建議國人除非必要，暫時避免赴柬埔寨商旅，倘國人在柬國境內遭遇急難，請即撥打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br/></p><p>簽證資訊 : 1、我國人前往柬國可辦理落地簽證（無當地長期居留身分者，需備妥返程機票供查驗）：<br/>（1）觀光簽證：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30美元，可停留1個月，入境後可再延期1次計1個月；<br/>（2）一般簽證（包括商人、學生及勞工，需檢附參考文件如柬國公司邀請函）：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35美元，可停留1個月，入境後可延期1個月（48美元、單次）、3個月（78美元、單次）、半年（159美元、多次）、1年（289美元、多次）。<br/>（3）過境簽證：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15美元，可停留5天。<br/>2、旅居海外國人亦可事先向柬國駐外館處申辦赴柬國觀光或商務簽證，有效期為簽發之日起3個月，費用同上。<br/>3、柬國另實施電子簽證（柬國外交部電子簽證官網 https://www.evisa.gov.kh/ 申請），旅遊簽證僅可單次使用，收費30美元，需3個工作日，有效期為簽發之日起3個月，可停留1個月。我國商務人士可申請電子商務簽證(Visa Type E)，收費35美元。<br/>4、有關柬國簽證規定，仍以柬國政府最新公告為準。</p><p>其他 : 提醒國人入境柬埔寨後，如擬對他人拍照、攝影，應先徵得他人同意後為之，另在公共場合應注意穿著，避免因文化差異引起困擾或觸法。</p><p>過境轉機 : 如擬辦理過境簽證，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15美元，可停留5天。</p>]]></description><source ur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159-129ef-02-1.htm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159-129ef-02-1.html</sourc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