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日本</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2-1.html</link><description>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RSS Channel.</description><language>zh-tw</language><copyright>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copyright><item><title><![CDATA[旅遊警示]]></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32-cb309-02-1.html</link><description><![CDATA[<p>入境須知 : 1、機場管制區內(如行李領取等候區等)嚴禁攝影。<br/>2、為避免以免簽證赴日遭拒絕入境，請注意下列事項：<br/>（1）日方予我國人免簽證措施，原則上僅適用於「觀光」目的(含休閒、運動、探親、參觀、講習、開會、業務聯絡等活動)。倘非參加旅行團而擬自助旅行者，請務必於行前備妥旅遊計畫，包括來回機票、日程表、住宿（如旅館訂房記錄等）、交通方式（如車票或訂位記錄等）、付款能力（如信用卡）等，確實填入出境申請表(ED卡)，以便日本入國管理局機場查驗員詢問時之用。<br/>（2）非屬上揭活動或擬進入語言學校進修者,不適用免簽證入境，須事先申請符合目的之適當簽證。<br/>（3）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單次停留期間過長者，於下次再入境時，容易引起機場境管人員注意。一旦被認定在日有非法工作嫌疑時，將遭到拒絕入境。故倘欲停留較長時日(如探親、短期留學、研修等）或從事觀光以外（如出差、經商、會議、比賽等）活動者，請事先向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詢問申辦符合該目的之簽證。國人因進出次數頻繁，或單次停留時間過久，而遭日方拒絕入境案例時有所聞。當事人除時間、機票、旅館費等損失外，尚需額外支付警備費，並留下被拒入境之不良紀錄。特籲請國人注意，以免簽證入境日本係屬短期停留許可，倘次數頻繁或合計在日本停留天數超過半年以上等情形，必須有充分理由，以免遭遇困擾。<br/>（4）入境許可為一國之主權行使，國人赴日遇有日本入國審查官詢問問題，請誠實耐心以對，尤其日人一向重視見面禮節，態度不遜或刻意迴避問題，反易遭困難。<br/>（5）赴日旅遊應備有一定之旅費，或提出足夠在日生活之證明。<br/>憑免簽證赴日，將不被允許從事有報酬之工作。<br/>（6）雖持有入境簽證，惟未攜帶旅費或無法說明赴日目的或交待詳確住處，仍有遭拒入境之虞，事前務必有充分準備。<br/>（7）於抵日前遺失護照，致入境日本時無法出示護照者，將被遣送回台，請務必小心保管護照。<br/>3、有關海關申報事宜,請注意下列事項：<br/>（1）入境時攜帶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証券總值在100萬日圓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日前發生國人攜帶0.5公斤黃金入境日本遭扣押並留置訊問之案例，因另據日本關稅法規定及公告之旅客免稅範圍，旅客攜帶市價超過20萬日圓之物品，均須申報並支付稅額。鑒於近來國人攜帶黃金未申報而遭日本稅關扣押案件激增，日方已積極注意案情發展，籲請國人避免觸法及影響日後國人赴日旅遊之通關手續。<br/>（2）入境時每一成人可攜帶之免稅品包括酒3瓶(每瓶760ml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其它菸類500克(僅能擇一免稅。自2021年10月1日起免稅數量將減半)、香水2盎司、其他物品總價不超過20萬日圓者免稅（同類物品總價合計不超過1萬日圓者原則上免稅，如單價1000日圓之巧克力9個及單價5000日圓之領帶2條可免稅）。<br/>（3）禁止攜帶鴉片、海洛英、大麻、興奮劑等毒品及其吸食道具、槍、砲武器、偽製品、妨害風俗圖書雜誌物品、及侵犯商標智慧權物品等入境。動植物品須接受檢疫。勿輕信不明人士請託或貪圖暴利而夾帶違禁品。<br/>（4）入境須填報入境及海關申報單，一般於機內由空服員提供。<br/>（5）自2018年4月1日起，日本修訂關稅法後罰則將大幅提高，國人入境日本時，務請遵守下列規定：<br/>a、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及舊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別送品申告書」(攜帶物品申報單；可於飛機上或海關行李檢查檯前之書寫檯取得)。<br/>b、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台辦理繳稅。<br/>c、如攜帶超過1百萬日圓等值之現金、或1公斤以上之黃金等有價物品時，另須確實填寫相關表格，辦理申報手續。<br/>（6）日本為防範非洲豬瘟，自2019年4月22日起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之旅客將予以重罰，請赴日本之國人注意。據日本農林水產省動物檢疫所公告，自2019年4 月22日起，嚴格執行「家畜傳染病預防法」，並於2020年7月1日修改，旅客攜帶動物產品最高裁罰300萬日元(約新台幣75萬元)或3年有期徒刑。</p><p>簽證資訊 : 1、日本為加強反恐措施，自2007年11月20日起，針對入境日本之外國人士，除<br/>（1）持特別永住者；<br/>（2）不滿16歲者；<br/>（3）應日本中央政府省廳首長邀請者；<br/>（4）我駐日館處職員及其家屬；<br/>（5）法務省所規定之人員外，均須在入境審查過程中實施指紋採集及顏面攝影等二項新增手續。<br/>2、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對在台設有戶籍者(即護照上登載有持照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者)實施免簽證措施，每次可停留90天，最新詳細情形可向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或高雄事務所接洽。<br/>■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br/>地址：台北市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br/>電話：02-2713-8000<br/>網址：https://www.koryu.or.jp/tw<br/>■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br/>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9樓,10樓(南和和平大樓)<br/>電話：07-771-4008<br/>網址：https://www.koryu.or.jp/tw<br/>3、打工須知：<br/>台日度假打工簽證措施自2009年6月1日開始實施，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彙整之「國人申請赴日度假打工簽證須知」及「國人申請赴日度假打工簽證 Q&A」等資料。<br/>4、短期遊學生不得打工，留學生打工最多每週28小時以內(寒暑假期間，一天8小時以內)。<br/>5、須向日本入國管理局申請許可後始得打工，惟禁止在風化場所等有害身心地方打工。<br/>6、留學、遊學簽証：<br/>（1）赴日留學或就讀語文學校，不適用免簽證入境日本。出國之前請申請留學簽證。   <br/>（2）凡就讀正規學校或日本語學校申獲「留學簽証」者，每次在留效期為2年或1年，期滿可憑在學証明書等申請延期。 <br/>（3）持一般短期停留簽証入境後考上大學者，原則可向入出國管理局申請變更為「留學簽証」。<br/>（4）在學期間短期返國者，憑有效在留卡可再入境，無須另申請再入國許可。<br/>（5）專修學校、專門課程畢業(取得專門士稱號)或大學以上畢業，希望留在日本就業者，可由畢業學校推薦，申請「特定活動」在留資格，停留期限為6個月，可申請延長一次，最長可達一年。</p><p>其他 : </p><p>過境轉機 : 過境轉機為目的進入日本之國人適用於免簽證停留90天的措施。</p>]]></description><source ur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32-cb309-02-1.htm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32-cb309-02-1.html</sourc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