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美國</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2-1.html</link><description>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RSS Channel.</description><language>zh-tw</language><copyright>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copyright><item><title><![CDATA[旅遊警示]]></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286-82de6-02-1.html</link><description><![CDATA[<p>入境須知 : 1、美國於112年5月11日結束COVID-19疫情之「公共衛生緊急狀態」，同時自5月12日起，國際旅客毋須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以入境美國，本項規定適用美國屬地關島及北馬利安納群島邦(CNMI)。<br/>2、關島及北馬政府已取消所有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br/>3、入境關島旅客倘攜有下列物品須予申報：<br/>• 管制藥物、炸藥或武器。<br/>• 每位成人攜帶超過1加侖或3.7公升酒類。<br/>• 新鮮水果及蔬菜或植物製成之物品。<br/>• 土壤、礦物或生物樣本。<br/>• 動物或動物肢體或野生動物製成之物品。<br/>• 包括肉類、牛奶或蛋類之動物產品。<br/>• 現金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p><p>簽證資訊 : 1、	美國聯邦政府自2024年11月29日起實施「關島-北馬利安納群島ETA」(G-CNMI ETA)計畫，國人停留期限不超過45天，於確認行程後即可申請，最遲須於出發前5日上網填寫G-CNMI ETA免簽證表格（免費），網址：https://g-cnmi-eta.cbp.dhs.gov。申請者須符合下列條件：<br/>•	須持有效期6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國民身分證正本。<br/>•	入境時14歲（含）以下孩童應攜帶護照正本及戶口名簿正本或1年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或出生證明（中文即可，英文更佳），如孩童已完成戶口申報，建議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為主。詳情請參閱以下關島觀光局網站內容： <br/>ttps://www.visitguam.org.tw/about-guam/entry-and-exit-formalities/ <br/>•	須自台灣直接搭機前往關島或北馬（包括塞班、天寧、羅塔等島），中途不得有轉機點或暫停任何第三地（免簽赴關島或北馬，或經關島赴北馬後，原則上須直接自關島或北馬返台，或北馬經關島返台，但不能自關島或北馬赴馬紹爾、密克羅尼西亞等地後，再免簽赴關島或北馬轉機回台灣）。<br/>•	使用G-CNMI ETA赴關島或北馬，不得免簽證接續前往美國其他地區。<br/>• 如已持有ESTA，不論直飛與否，皆無須再申請G-CNMI ETA。<br/><br/>2、	國人自2012年11月1日零時起，適用美國免簽證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進入關島及北馬利安納群島邦（Commonwealth of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CNMI）美國二個海外屬地，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且須事先至美國國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網站旅行電子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取得ESTA電子旅行授權許可方可入境（請參閱美國免簽證計畫），與進入美國本土各地相同。<br/><br/>註：自2025年9月30日起，美國「旅遊電子授權系統」(ESTA)之申請費用自21美元調漲為40美元，包含處理費10美元、授權費17美元及Treasury General Fund費13美元，倘申請未獲許可，僅收取處理費10美元。<br/><br/>(溫馨小提醒：國人使用美國免簽證計畫赴關島及北馬，必須在出發前至少72小時至「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線上系統登記。ESTA是一自動化系統，並非簽證，用以決定赴美旅客是否符合美國免簽證計畫(VWP)資格，並決定該趟旅程是否會造成執法或安全風險。)<br/> <br/>3、	國人請於抵達關島前72小時內線上填寫關島海關與檢疫局「電子申報表格」(Electronic Declaration Form, EDF)，完成後可以手機截圖儲存，抵達關島機場及提領行李後，向海關申報櫃檯掃描機器出示手機截圖，嗶聲後即可順利通關入境，EDF網址：https://guamedf.landing.cards/<br/><br/>4、	國人請切勿利用上述兩種免簽證方案前往關島逾期停留或從事打工等與入境目的不符之非法行為，以避免面臨嚴重法律制裁，或日後再度前往美國時遭拒絕入境。關島執法機構特別經常針對卡拉OK、按摩院及酒吧等特殊場所實施臨檢，如查獲有不法行為，將面臨高額罰款或監禁。 <br/><br/>5、	國人在關島或北馬倘有急難情事發生時，請主動與駐關島辦事處聯繫，該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為(1-671) 685-8668。</p><p>其他 : </p><p>過境轉機 : 1、國人倘計畫以免簽證方式前往關島及北馬利安納群島邦後，繼續以免簽證方式轉機前往美國夏威夷州、美國本土或密克羅尼西亞聯邦（FSM）、馬紹爾共和國及帛琉共和國等其他美國地區或國家，仍應依美國免簽證計畫（VWP）之有關規定，於出國前事先上網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以避免轉機時遭遇困難或被拒登機。<br/>2、「入境關島或北馬利安納群島邦免簽證計畫」及美國VWP為兩種不同之方案，各有其實施方式及要件，國人旅客可自上述兩計畫中擇一適用。兩計畫之最大差異係前者停留時間不得超過45天，且須填具入出境表格（Form I-94）及關島/北馬利安納群島邦的免簽證入境表格（Form I-736）；後者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且須上網申請ESTA，取得授權許可。<br/>3、對於上網申請ESTA倘有疑問，國人可向我外交部或駐美國代表處及各辦事處洽詢，亦可於非假日上班時段（美東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電話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電話202-344-3710），該局可提供英語答詢服務。</p>]]></description><source ur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286-82de6-02-1.htm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286-82de6-02-1.html</sourc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