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泰國</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lp-02-1.html</link><description>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RSS Channel.</description><language>zh-tw</language><copyright>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copyright><item><title><![CDATA[旅遊警示]]></title><link>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24-dec45-06-1.html</link><description><![CDATA[<p>旅遊警訊 : 1. 泰國治安尚稱安全，但仍經常有我國人來泰旅遊於徒步行走或搭乘嘟嘟車時遭扒竊、搶劫、飛車搶劫等意外事件，因此外交部提醒赴泰商旅之國人特別注意人身及財物之安全，並小心預作防範，如盡量勿於深夜凌晨外出、在人行道行走時應遠離車道、避免於公共場所暴露自身財產、倘遇不明人士上前查問應提高警覺等。<br/><br/>2. 因應疫情，泰國政府於2020年3月26日開始實施「緊急狀態法」，預計將實施至2020年10月底，是否展延以泰國政府之公告為主。鑒於近期泰國不定期抗議示威集會人數有日漸增加趨勢，外交部提醒赴泰商旅國人務必提高警覺，避免前往示威人潮聚集處，同時請注意下列事項：<br/>(1) 隨時注意泰國政府之「緊急狀態法」展延狀況，聽從當地警方獲維持秩序人員之指揮；<br/>(2) 隨時注意相關集會之資訊，切勿前往群眾集會示威地點及鄰近地區，倘遇示威活動，亦請儘速遠離，切勿好奇觀望或模仿群眾手勢；<br/>(3) 避免穿著代表泰國特定政治團體顏色之上衣、掛飾、服裝、配件等，以保障人身安全；<br/>(4) 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隨時會因道路封鎖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當天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出發即預留充足之交通時間，以免延誤行程；<br/><br/>3. 持有、販售或製造毒品均屬違法行為，最重依泰國法律可判處死刑。<br/><br/>4. 鑒於泰國政府近來逐漸針對觀光客之不妥舉止進行糾正甚至提出法律訴訟，建議國人赴泰旅遊時宜尊重當地宗教儀節、文化傳統及風俗習慣，避免購買包括象牙等違禁品，以免觸法。<br/><br/>5. 近來臺泰警方聯手偵破多起跨國電信詐騙案，其中不乏我國籍人士，請赴泰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宜慎選遊伴，勿貪圖近利致遭池魚之殃。<br/><br/>6. 泰國南部四府（陶公府、也拉府、宋卡府及北大年府）近年不靖事件頻傳，國際社會高度關切。目前泰南暴力事件仍時有耳聞，如2020年3月也拉府政府辦公廳外即發生炸彈爆炸案，造成至少20人受傷。幸泰國政府嚴密掌握，曼谷等大部分地區社會治安尚稱良好。本部已將泰南4府之旅遊警示列為「橙色警示」，國人倘非絕對必要，請避免前往上列地區。</p><p>衛生防疫 : 曼谷市區之衛生設施良好，惟鄉下偏遠區域之衛生尚待改善。泰國氣候炎熱，易感染腸胃道傳染病如霍亂、痢疾等，登革熱等病例亦偶有所聞，故前往旅遊國人應注意個人飲食及居所環境之衛生，留心維護個人健康。</p><p>毒品處罰 : 泰國毒品氾濫問題嚴重，爰對涉嫌製毒、運毒、販毒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一視同仁，重者處以死刑，輕者亦為無期徒刑或20年有以上有期徒刑，國人切勿攜帶或協助運送含麻醉藥成份之藥物及毒品。</p><p>毒品案參考案例及注意事項 : 1. 國人于先生於民國 89 年 7 月間與友人前往曼谷旅遊，回程時其友人告稱，由於另需前往香港洽公，部份行李擬請于先生先行代為攜返台灣，于先生不疑有他，惟於出境時遭曼谷國際機場查驗人員查獲該行李中藏有大量Ｅ藥等毒品，案經泰國警方移送法辦。于先生雖辯稱該行李非其所有，惟因無法提出具體證據，爰遭判處有期徒刑33年，現於曼谷Bangkwang監獄服刑中。<br/>※注意事項：國人赴泰國旅遊，倘非至親好友，切勿代攜任何行李，即便願為至親好友代攜物品，最好事先瞭解物品內容，倘有不明物品或違禁藥物，亦宜逕予婉拒。蓋倘經查獲攜藏有毒品或其他非法物件，屆時再予辯解，為時已晚。<br/>2. 國人陳先生於民國 90 年 9 月間，擬自泰國帕府地區返回曼谷，由於天色已晚，無公共交通工具可資搭乘，乃於路邊攔下一小貨車，獲知該貨車亦將前往曼谷後，即向該車嚴姓司機商議獲同意以 5,000 泰銖為車資，詎料該車嗣在公路上遭泰國警方臨檢並查獲藏有大量海洛英毒品，陳先生雖向警方辯稱渠與該司機素不相識，僅係搭乘便車，該批毒品與渠完全無關。惟陳君說詞未被泰國法院承審法官採信，嗣判處陳君無期徒刑。<br/>※注意事項：國人赴泰商旅，務須謹慎小心，出門時宜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勿隨意搭乘不明人士之車輛，並避免與不熟識人士搭訕或同行，遇有人前來兜售商品或違禁藥品，切勿購買，以免遭有心人士構陷身陷囹圄，抱憾終身。</p><p>匯兌限制 : 泰國係外匯管制國家，自金融風暴後相關管制更趨嚴格，匯出(以泰幣購買外幣)須有特定用途如出國旅遊、國際貿易等，超過 5,000 美元以上須經核准，而購買外幣之泰幣亦須交代來源，以防制洗錢。匯入（以外幣購買泰幣）亦須說明用途，超過 20 萬泰幣以上之兌換，需 2 日後始可提領，避免炒作。觀光客之小額美金兌換泰幣，除銀行外許多購物中心、百貨公司亦設有Money Changer可供兌換，匯率與銀行相去不多，一般飯店之兌換率則較差。</p><p>其他來泰旅遊應注意事項 : 1.來泰旅遊應注意事項：<br/>(1). 泰國政府現行對泰國國民及外國人士入境攜帶菸酒數量限制之規定已行之有年，對象包括所有入境旅客，並未針對特定國籍人士。2014年軍政府接管政府後，對於攜帶貴重物品(奢侈品)及未稅菸酒入境之查核更趨嚴格，並且同時在曼谷等國際機場內外張貼布告，提醒旅客注意相關規定。<br/>(2). 旅客出入曼谷國際機場海關時，倘攜帶須申報之物品，務必填寫海關申報表(Passenger Declaration Form-No.211)並主動提交海關櫃檯，違法者可能遭逮捕及沒收物品。<br/>(3). 免申報物品之限制：每位旅客得攜帶酒精成分物品1公升1瓶，及200支香菸或250克菸草商品。旅客倘攜帶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又無法出示合法許可證明，所攜物品將遭全數沒收，並處以商品價值4倍罰款。<br/>(4). 泰國財政部在曼谷蘇旺那蓬國際機場設有辦事處，得就泰國國民及外國人士入境攜帶菸酒數量進行稽查，其查緝範圍不限於機場入境處，可遍及泰國全境，且泰國目前仍處於戒嚴時期，泰國政府更以每人不得「持有」(代提或代管均視同持有)為執法標準。同一團體如有購買菸酒，應由購買人各自取得收據與保管所購之菸酒，切勿交由一人攜帶，以免受罰。<br/>(5). 麻醉劑、毒品、色情書刊、武器及盜版著作物品為泰國海關嚴禁攜帶物品，依據泰國法律，違者最高可判處死刑。外交部提醒赴泰國人務必遵守以上規定，以免受罰。<br/>2. 切勿任意為人攜帶不明行李，不搭乘不明人士車輛，亦請隨時提高警覺，注意隨身行李，以免遭有心人士栽贓陷害。<br/>3. 避免向不熟悉之商店購買珠寶等貴重物品。<br/>4. 我國人在泰國各大城市及觀光景點停留期間，請避免前往人潮聚集或抗議場所。<br/>5. 對於旅行社安排行程之外的各種水上活動，參加前應謹慎評估其安全性及自身的身體狀況。<br/>6. 請國人及旅遊業者慎選信譽良好且有保全監視設施之飯店，投宿時倘身攜貴重財物，可考慮存放於飯店之保險箱內，以減少失竊機會。<br/>7. 慎選旅行業者：旅遊業者為拉抬業績多以「削價」手段招徠顧客，如常有以「零團費」為號召情形，顧客倘在事前未能充分瞭解相關旅遊過程，事後難免有「上當」之感，而付予提供特殊服務如「旅行團導遊」、「泰式按摩」等人員之「小費」，旅遊糾紛亦因此屢見不鮮。<br/>8. 遠離色情場所：泰國各大城市尤其是觀光區色情行業頗盛，涉及此類場所除易惹是非之外，罹患性病風險亦大。<br/>9.泰國每年5月至10月為雨季，多數離島地區於雨季期間海象不定，意外事件風險偏高，從事海上活動宜審慎。</p><p>治安情形 : 泰國曼谷大部分地區治安尚屬良好，惟偶聞赴夜生活場所消費遭詐騙案件，國人進出該等場所仍應提高警覺。</p>]]></description><source ur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24-dec45-06-1.html">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2-24-dec45-06-1.html</sourc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