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地區: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 國家:聖巴瑟米(Saint Barthelemy)
- 駐外館:法屬()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入境須知 | 1、入境所需文件: (1)中華民國護照(自入境日起算效期逾6個月以上)。 (2)來回或續程機票之訂位紀錄。 2、注意事項: (1)請勿逾期停留。 (2)請勿攜帶農產品及其他違禁品入境(例槍彈、刀械及毒品等)。 法屬聖巴瑟米已取消COVID-19疫情相關入境及檢疫規定。 國人在法屬聖巴瑟米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緊急聯絡電話:+1-869-662-4792;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
---|---|
簽證資訊 | 2011年3月29日起與申根地區短期停留免簽證待遇相同。停留期間為每6個月內累計不超過90天。 所需文件: 1、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並具6個月以上效期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 2、來回或續程機票。 3、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須提供證明彼此關係之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且所有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法文。 |
其他 | (暫無資料) |
過境轉機 | 往來台灣與聖巴瑟米可以途經美國或歐洲路線。途經美國路線可經紐約或邁阿密直飛。若採歐洲路線,可前往法國巴黎轉機,經聖馬丁轉往聖巴瑟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