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點選進階查詢來使用網站搜尋功能。
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
註:
1.特定國家人士請參閱「特定國家人士來台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2.我國僅承認依據一般國際法原則取得國籍之外國護照,對持以其他方式如投資或價購取得之外國護照申請簽證,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原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