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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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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新加坡自2020年12月18日起開放來自臺灣旅客適用「航空通行證」(ATP)

  • 發布日期:2020-12-1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5294

 

一、新加坡COVID-19疫情:
(一)星國自12月18日起開放臺灣旅客適用「航空通行證」:
1.短期訪問旅客自臺灣入境星國前(入境前14天必須都待在台灣),須在預定抵達新加坡的7天前至30天內,申請單次航空通行證(Air Travel Pass,ATP),例如擬於12月31日入境星國,則必須在12月1日至12月24日期間申請ATP。
2.ATP通行證有效期限為7天,例如ATP自12月10日生效,則在12月17日(含)前均可入境新加坡。
3.在抵達新加坡後,須於機場自費接受COVID-19之PCR核酸檢測,如呈陰性則無須履行「居家檢疫通知」(Stay-Home Notice),即免隔離。
4.入境前必須下載「合力追蹤」 (TraceTogether)手機APP,於新加坡活動期間必須保持該APP的啟用,離開新加坡後,不得在14天內刪除該款APP。
5.在新加坡的停留期限,依旅客入境時持有的簽證上所列停留期限而定,目前持我國護照旅客入境星國可享30天免簽證待遇,所以停留期限是30天。持其他國家護照的旅客則依其簽證待遇不同,而有不同停留期限。
6. 「航空通行證」申請資格、上網申請路徑及問答集等請見星國移民及關卡局網頁:https://safetravel.ica.gov.sg/taiwan/atp/faq,相關規定若有修正,請以星方公告為準。另請參考新加坡外交部新聞稿:https://www.mfa.gov.sg/Overseas-Mission/Taipei/Announcement/UO-Press-Release---11-December-2020
(二) 星國自1月31日起陸續宣布之一般性入境及居家檢疫通知(Stay Home Notice, SHN)措施如下:
1.星國移民及關卡局先前核發之短期(short-term)簽證及多次入境(multi-visit)簽證,自即日起暫停生效,並暫停適用免簽證過境設施。
2.自3月5日起,所有入境星國並出現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將在關卡及機場現場接受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檢測(COVID-19 swab test),不論檢測結果為何,檢測後即須進行14天居家檢疫通知(SHN)。
3.自3月24日起,所有短期訪客,除以下特定國家之公務/商務事由外(詳以下第6款),不論國籍,暫時停止入境。
4.自3月27日起,所有入境者必須填報健康聲明(Health Declaration),可於抵星前3天線上(go.gov.sg/healthdeclaration)電子入境卡(SGAC)預先填報。
5.自3月30日起,所有持以下類別簽證入境者,必須個別申獲核准,方可入境,入境後須強制執行14天SHN:
(1)長期探訪證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星國移民及關卡局(ICA)申請入境。(2)學生證持有者,須於入境前,再向各自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提出入境申請,並轉由星國教育部核准。(3)所有工作准證(Work Passes)持有者及其直系親屬於入境前,須由雇主先向星國人力部提出員工入境申請。
6.自6月8日起,受理自適用「綠色通道(Green Lane)/快捷通道(Fast Lane)」之特定地點出發、且以公務/商務事由申請入境(詳情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
7.樟宜機場逐步開放有限之轉機服務,目前新加坡航空集團(Singapore Airlines, SIA)獲准恢復有限度之轉機服務:(1)自6月11日起,凡搭乘SIA航班(包括新航、勝安航空或酷航)公告自特定城市出發之旅客,將可經由新加坡轉機至新航集團營運之任何目的地。(2)反之,旅客倘自上述特定地點之外之SIA所營運其他地點出發,欲於新加坡轉機以抵達上述特定城市,則仍禁止轉機(詳情請至新加坡航空網站瞭解)。搭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於新加坡轉機前,務請於訂票前向各航空公司確認轉機情形。(3)樟宜機場第1及第3航廈設立轉機等候區(Transit Holding Area, THA),轉機旅客下機後,將經專門導引至轉機等候區,途中不可停留,抵達轉機等候區後須全程於該區內候機,並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社交安全距離措施(Safe Distancing)。
8.自8月11日起,所有抵星旅客,包括新加坡公民、永居、居留簽證、工作簽證及其親屬,於入境新加坡時,倘「非」在政府指定飯店及設施進行居家檢疫通知(SHN),則需全程配戴電子追蹤器,12歲以下則免(www.ica.gov.sg/news-and publications)。
9.有關入境旅客進行自我隔離的居家檢疫通知(SHN)措施,變更執行內容為(請參考safetravel.ica.gov.sg/health):
(1)自臺灣、澳大利亞、汶萊、中國、紐西蘭與越南入境星國旅客,可免除SHN,只須在抵達前7-30天內,預先申請航空通行證(Air Travel Pass),並於入境時接受COVID-19核酸檢驗即可。(2)自低傳染風險地區(如澳門)所須執行之居家檢疫通知(Stay-Home Notice, SHN) 從14天縮短為7天,且可選擇留在住家或在防疫旅館進行SHN(旅館名單:www.go.gov.sg/sgn-shorttermaccomm),並於SHN結束前進行COVID-19核酸檢驗。(3)其餘所有非來自低風險國家及地區的旅客,入境後仍須於政府指定旅館及設施進行14天的SHN,並於SHN結束前進行 COVID-19核酸檢驗。(4)其他現行邊境防疫規定:a.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可於住家進行SHN;b.長期准證(Long Term Pass, LTP),包括工作准證、學生證(STP)、長期探訪證(Long Term Visit Pass, LTVP)、眷屬證之持有者,可選擇於自己或家人的住(租)所、或自費住宿旅館。
10.自11月18日起,所有入境星國旅客,倘非星國公民、永居或來自低風險國家或區域(臺灣、汶萊、紐西蘭、澳門、中國、越南、馬來西亞、澳大利亞不含維多利亞州),均須在登機前72小時內進行COVID-19核酸檢驗,並在抵星隔離結束前再次檢測。最新防疫資訊請見星國政府網頁(https://www.gov.sg/article/safeguarding-lives-and-livelihoods)。
11.自12月1日起,在星國需要進行COVID-19核酸檢驗(PCR testing)之個人不再需要事先取得星國衛生部同意,可逕於600個診所進行檢測,診所名單請見星國衛生部網頁(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名單雖列有可進行13歲(或7歲)以下嬰幼兒童PCR檢驗之診所,但實務上部分診所並不進行13歲(或7歲)以下嬰幼兒童之核酸檢測,請於掛號時先行確認。
12.違反SHN、安全社交距離措施及拒絕於入境接受新冠病毒鼻咽拭子檢測者,將依傳染病法及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法起訴,初犯者將受最高罰款1萬星元或6個月監牢或兩者併罰之嚴重懲罰。
(三)自6月2日起分三階段,星國逐步放寬公共活動限制,並持續實施安全社交距離措施:
1.呼籲全民仍盡可能避免出國,倘依「綠色/快捷通道」協定進行公務及商務旅行者將獲核准。另自8月7日起,通過星國政府核准出國之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長期准證持有者於返星後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而入住公、私立醫院者,將可獲得政府醫療津貼及請領保險給付,不再需要全額自付。但自行出國未獲星國政府核准,以及短期准證持有者,返星後若染疫,仍需全額自付相關費用。
2.自6月19日起,實施「安全過渡」第2階段(Phase Two-Safe Transition)措施,相關內涵為:
(1)重新開放及恢復營業:a.實體零售店;人流量大的商場及零售店須執行人流量管控;b.在餐飲場所可就座用餐;每桌最多5人,桌子須相隔至少1公尺;c.個人保健、養生服務及在住家內進行的服務;d.體育設施、公園及其他公共設施(如游泳池及健身房);e.補習中心及個人增益課程;f.全國各年級學生於6月29日起恢復每日到校上課。(2)恢復小規模的社交聚會:最多5個人參與;每戶家庭每次可接待最多5位訪客;住有年長者的療養院等設施開放訪客探視;婚禮自10月3日起放寬婚禮最多100人出席(每50人須隔開)、喪禮弔唁最多30人現場參與。
文化場所(如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等)陸續有限度開放;宗教儀式及禮拜活動:自10月3日起最多100人參加並須持社交距離。(3)繼續關閉大型活動及場所(如會議、展覽、音樂會及商展等)及娛樂場所(如酒吧、KTV等)。 
3.星國籲請公眾負起一己之責,繼續遵守安全社交距離措施,包括:(1)業者須確保每個人與人保持至少1公尺的安全距離及其他社交安全距離措施,違反情節嚴重者將遭處勒令停業。(2)小規模的群體(聚集)以5個人為限,每個群體不進行互相交流。(3)全民維持良好衛生習慣,以肥皂與水勤洗手,外出及就醫時須配戴可重複使用的口罩。(4)使用SafeEntry系統,登記個人在不同場所的出、入紀錄。(5)下載「合力追蹤(TraceTogether)手機應用App。(6)企業仍盡量實施員工居家、分流或分組上班,錯開上、下班時間與用餐時間,盡量避免實體會議等,以減少接觸傳染機會。
(四)有關新加坡最新疫情預防及建議資訊,請查詢新加坡衛生部網站(https://www.moh.gov.sg)及新加坡政府網站(https://www.gov.sg)。

二、登革熱疫情:
(一)6月至10月為每年登革熱疫情的傳統高峰期,經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計顯示,截至12月7日止累計登革熱確診人數逾34,500人。雖然12月份新增病例較7月高峰期減少許多,該局持續呼籲全民包括居民、承包商及業主等,均有責任採取積極滅蚊行動,共同對抗登革熱疫情。
(二)該局為加強病媒控制及滅蚊行動,已推出「myENV」手機應用APP,每個周六發送斑蚊群聚稠密之特定地區警告通知,並於每月下旬更新斑蚊數量等數據,建議國人可下載運用或至該局臉書、網站(https://www.nea.gov.sg/dengue-zika/dengue/dengue-clusters)查詢瞭解。
(三)建議國人在星期間,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防蚊藥劑等並儘量減少裸露部位;返國後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酸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三、新加坡政府將掃毒列為最重要施政優先項目之一,公開表示該國對毒品「零容忍」。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鄭重呼籲及提醒國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新加坡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來星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除斷送個人前途外,更嚴重損害國家形象。

四、國人在新加坡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新加坡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5-9638-9436(星國境內請直撥:9638-943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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