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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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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宏都拉斯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擴大,禁止外籍人士入境宏國,外交部提醒旅外國人注意

  • 發布日期:2020-04-2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994

1.宏都拉斯衛生部於本(109)年3月10日公布出現境外移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嗣於3月14日宣布國家進入「紅色警戒」。為防堵疫情擴散,宏政府於3月20日宣布,自當日下午6時至3月29日下午3時止,宏國實施全面性居家隔離禁令(Toque de Queda Absoluto),29日續宣布延長至4月12日,並於4月8日再度宣布延長至4月19日下午3時。因疫情尚未減緩,宏政府於4月19日將禁令延長至4月26日下午3時,並持續執行以下措施:

(1)持續關閉陸、海、空對外交通,禁止外籍人士入境宏國,宏國國民、具宏國居留權之外國人及駐宏外交團成員除外,惟入境後須立即進行居家隔離;外國人士得於取得宏政府授權後,經陸路或航空離開宏國。
(2)為解決民生需求及避免人潮群聚,開放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尾數分類,民眾可分別於週一(尾數1、2)、週二(尾數3、4)、週三(尾數5、6)、週四(尾數7、8)及週五(尾數9、0)上午7時至下午5時,外出從事民生所需活動,如採購食物、加油、至五金行、藥局及銀行等,週末六日民眾皆不得出門。違反規範者,將沒收所駕駛車輛。另國家風險管理委員會(SINAGER)工作人員、貨運、糧食配送或持有通行證者維持正常工作。
(3)營業單位服務人員及接受服務民眾皆需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4)由於宏國北部Cortés省各市、Cortés省各市及El Progreso省Yoro市疫情日益嚴峻,宏政府另宣布至4月21日下午5時以前,軍警戒備,人員不得禁出該區域。民眾可於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5時,依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尾數分類,分別於12日(尾數1)、13日(尾數2)、14日(尾數3)、15日(尾數4)、16日(尾數5)、17日(尾數6)、18日(尾數7)、19日(尾數8)、20日(尾數9)及21日(尾數0),外出從事民生所需活動,如採購食物、加油、至五金行、藥局及銀行等。
(5)外交部已於3月21日凌晨起調整宏國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已在宏國之國人請務必配合宏國政府上述所採行的新措施並妥予應處。

2.國人倘遇急難需要,請就近撥打我駐宏都拉斯大使館緊急聯絡手機(+504-9978-0042)或駐汕埠總領事館(宏北地區)緊急聯絡手機(+504-3390-9595)洽助,亦可向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886-800-085-095)通報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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