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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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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波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最新疫情及相關措施

  • 發布日期:2020-03-1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5354

1. 波蘭業經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建議國人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旅遊,14天內有波蘭旅遊史,入境返國後須居家檢疫14天。另外交部也配合調整其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建議國人避免前往。目前在波蘭國人如果希望離境,應注意當地疫情及旅途傳染風險,做好個人防疫措施。外交部後續將根據最新疫情發展及指揮中心指示,滾動調整對世界各地的旅遊警示,也提醒國人非要儘量避免出國旅遊。

2. 而波蘭政府考量武漢肺炎疫情嚴峻,為防堵疫情擴大,已於3月13日晚間宣布進入防疫緊急狀態(epidemic emergency),並自波蘭時間3月15日零時起採取10天之緊急措施如下:

(1) 禁止外國人入境;

(2) 波蘭國民及在波蘭合法居留之外國人士返波,均須接受14天強制居家檢疫;

(3) 國際客運航班及鐵路全面暫停;

(4) 國內航班暫停(波蘭政府宣布於3月16日起實施);

(5) 國內鐵路維持運作。

3. 國人在波蘭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可即與我駐波蘭代表處(+48-668-027-574)聯繫;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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