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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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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韓國民眾注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疫情及旅遊限制

  • 發布日期:2020-02-2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3960
  1. 因應韓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外交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將韓國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呼籲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建議計劃前往韓國旅遊之國人,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Index/NlUwZUNvckRWQ09CbDJkRVFjaExjUT09#)相關資訊,於行前妥善準備。
  2. 韓國大邱地區疫情蔓延,不建議國人前往:
    (1) 韓國疾病管理本部(KCDC)於2020年2月22日通報新增142例確診,多數出現在大邱廣域市及慶尚北道地區;另數例出現在首爾地區。釜山海雲台白醫院、釜山鎮白醫院、慶北大學醫院、啟明大學東山醫療院、大邱嶺南醫院、大邱加圖立醫院,以及首爾漢陽大學醫院因肺炎疫情皆已暫時封閉急診室。
    (2) 另收治第16例及第 18 例確診患者之韓國光州廣域市「21 世紀醫院」已於2月 4日宣布封院。
    (3)據韓國當局稱,首爾及大邱地區陸續出現感染途徑不明之確診病例,顯示韓國目前境內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業由自境外移入階段,進入社區感染階段,提醒赴韓商旅國人應提高警覺,加強自身防疫措施。
  3. 韓境內迄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計346例:
    (1) 自2020年1月20日韓國爆發首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後,迄2月22日止計有346件確診病例;韓國疾病管理本部(KCDC)依據《傳染病預防暨管理法》,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列入一級傳染病,並將疫情預警等級由第3級(注意)調升至第2級(警戒),同時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中央應急處置本部」,即時監控疫情發展及加強防疫措施。
    (2) 韓國政府2月2日宣布,自2月4日零時起,全面禁止14日內曾赴中國大陸湖北省之外籍人士入境,濟州島對外籍人士之特別免簽待遇亦暫時停止。
    (3) 國人凡持有效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赴韓觀光可以免簽入境(含濟州島,每次停留90天),此項免簽待遇目前暫未受韓國上述新防疫措施影響,惟倘國人14日內曾赴中國大陸湖北省,依據韓方最新防疫措施恐將無法入境。
    (4) 為加強防範疫情,韓國法務部宣布自2月4日起,暫停外籍人士於「入境」時使用自動通關(Smart Entry Service),外籍人士須經移民局人員證照查驗程序後,始能入境,惟仍得於出境時使用自動通關,另自動通關註冊照常受理。
    (5) 外交部提醒赴韓旅遊國人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勤洗手,必要時使用口罩預防感染,在韓期間倘有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請聯繫韓國法務部「外國人諮詢中心」專線(境內請直撥1345,該專線設有中文語音,24小時服務)或疾病管理中心專線(境內請直撥1339)。
    (6) 國人如欲瞭解韓國最新預防與建議資訊,可查詢韓國疾病管理本部官網:https://www.cdc.go.kr
  4. 國人如在韓國遭遇緊急情況需要協助,請就近聯繫我相關駐處。我駐韓國代表處24小時直撥緊急聯絡電話為:+(82)10-9080-2761;駐釜山辦事處24小時直撥緊急聯絡電話為:+(82)10-4537-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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