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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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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為因應黃金走私案件猖獗,2018年4月1日起將實施新關稅法,大幅提高走私黃金相關罰則,外交部提醒赴日國人避免觸法。

  • 發布日期:2018-03-0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6116

一、近日出現多起國人因攜帶逾量黃金或未申報逾值物品而遭日本稅關扣押之案件,外交部提醒赴日旅遊國人應加強留意及提高警覺,避免遭不法集團利用而誤觸外國法令。

二、日本修正關稅法提高相關罰則並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一)日本海關為因應走私黃金案件激增,導致逃漏消費稅情形嚴重,乃修正關稅法第111及112條規定,大幅提高相關罰則以遏止該等走私案件,並訂於2018年4月1日起實施新法。

(二)為防止國人因不諳相關法令而受罰,外交部呼籲國人入境日本時,遵守以下規定:

1.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

2.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台辦理繳稅。

3.如攜帶超過1百萬日圓等值之現金及支票等有價證券或1公斤以上黃金時,須另確實填寫「支払手段等の携帯輸出・輸入申告書(DECLARATION OF CARRYING OF MEANS OF PAYMENT, ETC.)」,並辦理申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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