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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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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宣布取消全國之宵禁,外交部維持泰國之旅遊警示燈號不變

  • 發布日期:2014-06-1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205
泰國當局已提出嚴厲警告,戒嚴期間違反國家安全、藐視王室及政府相關命令者,將遭軍事法庭逮捕、起訴及判刑。本處提醒旅泰國國人務必提高警覺,密切注意周遭環境變化,儘速遠離抗議示威地點,避免違反相關規定,以免因誤會而遭軍法審判。
一、 為因應反軍方接管政府示威者在曼谷或泰國各地不定地點臨時舉行之示威抗議集會活動,泰國當局近日均隨時調派維安人員對鄰近地區實施交通管制,並當場逮捕參加集會之示威領袖及民眾。請旅泰國人避開示威抗議地點,並避免仿效示威抗議群眾做出含特殊意涵之手勢及動作。
二、 泰國當局於103年6月13日宣布取消全國之宵禁。
三、 依據泰國觀光旅遊局103年6月11日所公佈之資料,泰國當局已取消共計22府及7個地區之宵禁,包括北碧(Kanchanaburi)、叻丕(Ratchaburi)、佛丕 (Phetchaburi)、羅勇(Rayong)、尖竹汶(Chanthaburi)、噠叻府(Trat)、納空帕農(Nakhon Phanom)、沙孔納康(Sakon Nakhon)、黎逸(Roi Et)、萊府(Loei)、素輦(Surin)、達府(Tak)、素可泰(Sukhothai)、夜豐頌(Mae Hong Son)、程逸(Uttaradit)、帕府(Phrae)、難府(Nan)、普吉(Phuket)、攀牙(Phang Nga)、甲米(Krabi)、董里(Trang)及沙敦(Satun)等22府,以及春武里府(Chonburi)之芭塔雅(Pataya)、巴蜀府(Prachuap Khiri Khan)之華欣(Hua Hin)、宋卡府(Songkhla)之宋卡、沙刀(Sadao)、合艾(Hat Yat),及蘇叻他尼府(Surat Thani)之蘇梅島(Ko Samui)及帕安島(Ko Phangan,含龜島(Ko Tao))等7個地區。至國人經常旅遊之曼谷、清邁、清萊、大城等地之宵禁仍持續實施中。
四、 泰國當局於103年5月27日宣布,宵禁自5月28日起縮短為每日午夜12時至凌晨4時實施,期限將至社會秩序恢復為止,惟緊急救醫、前往或離開國際機場不受此限,請旅泰國人隨身攜帶護照及機票等證明文件,在接受臨檢時出示。大型商家、大眾捷運系統等營運時間亦相應調整,細節請逕洽各商家及大眾捷運系統公司。
五、 繼103年5月20日宣布實施「戒嚴法」後,泰國陸軍總司令巴育於5月22日宣布全面接管政權,以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並保護外國使領館及國際機構之安全。隨後,軍方發布管制媒體、實施宵禁、禁止5人以上政治集會等命令。
六、 鑒於泰國軍方已宣布實施「戒嚴法」,接管政府並實施宵禁,另泰國反對軍事接管政府之抗議示威活動在曼谷及其他地方持續發生,本處提醒來泰商旅之國人仍應提高警覺:
(一) 隨時注意泰國軍方實施「戒嚴法」及接管政府之相關後續發展,並聽從當地維安人員之指揮;
(二) 外出時請隨身攜帶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並於旅行前確認保險公司對戒嚴期間之理賠規定;
(三) 隨時注意相關集會之資訊,切勿前往群眾集會示威之地點及鄰近地區,倘偶遇示威活動,亦請儘速遠離示威地點,切勿好奇觀望或模仿示威群眾之手勢;
(四) 實施宵禁時段內請盡量留在室內,切勿外出;
(五) 避免穿著全黃或全紅上衣,以及明顯代表泰國政治團體之掛飾、服裝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 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隨時會因道路封鎖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當天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出發及預留充足之交通時間,以免延誤行程。
七、 泰國移民當局重申,入境泰國之外籍人士需隨身攜帶相當數量之現金或等值支付工具,信用卡不計算在內,依據規定持觀光或非移民簽證者,個人20,000泰銖、家庭40,000泰銖;持落地或過境簽證者,個人10,000泰銖、家庭20,000泰銖。移民當局將以抽查方式執行,違者將遭拒絕入境。
八、 另國人旅泰時較常遭遇扒竊、搶劫、飛車搶案等意外,近日在曼谷及泰北清邁地區發生多起我國人遭搶意外事件,提醒我國人在公共場所、市區街巷間及購物中心仍宜提高警覺,注意財物與人身安全。持有、販售或製造毒品均屬違法行為,最重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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