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曼谷及其周邊地區仍維持「黃色」旅遊警示燈號,外交部提醒近期赴泰國商旅國人仍應特別注意旅遊安全,避免前往群眾聚集之抗議遊行地點
- 發布日期:2013-12-1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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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隨時留心集會相關資訊,避免前往群眾聚集之抗議遊行地點;
(二) 避免穿著全黃或全紅上衣,以保障人身安全;
(三) 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可能受抗議示威活動影響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交通狀況,預留時間,提早出發,以免延誤行程。
(四) 另因國人旅泰時較常遭遇扒竊、搶劫、飛車搶案等意外,在公共場所、市區街巷間及購物中心仍宜提高警覺,注意財物與人身安全。
(五) 在泰國持有、製造、走私或運販毒品均屬違法行為,處罰極為嚴厲,最重可判處死刑。
外交部將持續密切注意泰國政局發展,隨時告知國人作為旅泰參考。民眾於出國前,亦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之「出國登錄」專頁,登錄個人或團體動態,以利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於必要時迅速取得聯繫。在泰國如遇緊急狀況需要協助,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或撥打當地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