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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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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自即日起將泰國曼谷等9府治之旅遊警示燈號調降為黃色,其餘府治(除泰柬邊境爭議地區及泰南4府外)之旅遊警示燈號仍列為灰色

  • 發布日期:2011-12-1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487

頃據泰國『公共災害預防救助廳』公告,目前泰國水患災區為紅統府、大城府、華武里府、素攀府、佛統府、巴吞他尼府、暖武里府、沙木薩空府及曼谷等9府。
依據泰國官方消息,泰國曾受水患影響之區域多已進入重建階段,上述9府治雖仍有積水未退,惟陸上交通均已恢復正常。鑒於上述地區已無立即危險,外交部爰自即日起將其旅遊警示燈號自橙色(高度小心,並避免非必要旅行)調降為黃色(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曼谷東區目前已全面脫困,惟西區部分地區仍有積水,陸上交通則已全面恢復正常。除泰、柬邊境爭議地區及泰國南部陶公府、北大年府、耶拉府及宋卡府之旅遊警示燈號維持橙色外,泰國其餘府治之旅遊警示燈號仍列為灰色。外交部將持續密切注意泰國水患情形,隨時周知國人作為旅遊參考。
外交部提醒國人赴泰國時,應於行前掌握當地水患最新情形,避免前往災區,提高警覺並慎防災後可能疫情。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
或請撥打「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當地國際長途電話冠碼+886+800-085-095,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聯繫。

  • 基於維護個人出國安全考量,外交部建議國人出國前,先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 )「出國登錄」專區,登錄旅外期間聯繫資料,以便倘發生緊急事故時,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可以即時聯繫國人或其在臺親友。 
  • 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係為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由國人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屬參考性之建議,並無任何強制約束力,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 
  • 旅遊警示並非「退費機制」,民眾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電子信箱:tbroc@tbroc.gov.tw)申訴,俾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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