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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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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所載明的日期入境臺灣嗎?

  • 發布日期:2017-08-1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6712

不,您的電子簽證效期將從許可通知書所載明的日期開始生效,效期一律為三個月、單次入境、最長停留期限30天,不可延期。您可以在效期內的任何一天入境臺灣。

但透過「東南亞國家優質團客來臺觀光簽證作業規範(觀宏專案)」申請電子簽證來臺觀光之旅行團團客,則必須依照所屬旅行團的行程日期入、出境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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