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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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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及入境須知

  • 地區:亞太地區
  • 國家:柬埔寨(Cambodia)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 : 0800-085-095

簽證及入境須知
入境須知1、入出境通關並無特別規定(惟偶聞官員索賄),原離境時須付之機場稅25美元(2歲至12歲兒童為13美元)自2011年4月1日起已併入機票內一併計算。
2、倘所持柬國簽證逾期,罰款以逾期日數乘以10美元計算。
3、舊護照內有效柬國簽證可與新護照合併使用。
4、入境柬埔寨所攜菸酒免稅量如下:
(1)酒:2公升;
(2)煙:400支香煙或100支雪茄或400克其他製成煙草。
5、陸路邊境關卡時聞外籍旅客辦理簽證或兌換貨幣時遭掮客詐騙,國人需提高警覺。
簽證資訊1、我國人前往柬國可辦理落地簽證(無當地長期居留身分者,需備妥返程機票供查驗):
(1)觀光簽證: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30美元,可停留1個月,入境後可再延期1次計1個月;
(2)一般簽證(包括商人、學生及勞工,需檢附參考文件如柬國公司邀請函):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35美元,可停留1個月,入境後可延期1個月(48美元、單次)、3個月(78美元、單次)、半年(159美元、多次)、1年(289美元、多次)。
(3)過境簽證:需備近期照片1張及15美元,可停留5天。
2、旅居海外國人亦可事先向柬國駐外館處申辦赴柬國觀光或商務簽證,有效期為簽發之日起3個月,費用同上。
3、柬國另實施電子簽證(柬國外交部電子簽證官網 https://www.evisa.gov.kh/ 申請),旅遊簽證僅可單次使用,收費36美元,需3個工作日,有效期為簽發之日起3個月,可停留1個月。我國商務人士可申請電子商務簽證(Visa Type E),收費42美元。
4、有關柬國簽證規定,仍以柬國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其他(暫無資料)
過境轉機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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