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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簽證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

地區:歐洲地區
國家或區域:申根簽證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
國家(英文):Europe-Schengen Visa
基本資料
說明:

國家概述:

申根公約國自2001年3月25日起由10國增為15國,即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義大利、希臘、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及冰島,2007年12月21日起捷克、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馬爾他、斯洛維尼亞9國正式成為申根公約會員國,瑞士自2008年12月12日起正式實施申根公約,共25國。目前申根公約實施範圍僅及於3個月以下之一般人士旅遊簽證,原則上,凡條件符合者,可一證照通行25國,但亦非毫無限制,一體適用,各當事國政府仍得視特殊 情況保留若干行政裁量權。

發布日期:2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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