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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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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地區概況

地區:歐洲地區
國家或區域:歐洲地區概況
國家(英文):Europe
基本資料
說明:

地理人文概況:

歐亞為一相連之大陸塊,以烏拉山為界。歐洲面積約一千萬餘平方公里,三面環海,西瀕大西洋,北臨北極海,南接地中海,地形平坦,最高之阿爾卑斯山脈,亦僅四千餘公尺,氣溫適中,屬溫帶型氣候。 歐洲地區因多屬平原地帶,人口分佈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約58人。

歐洲之國家數目眾多,語言、民族、宗教有別。種族以阿利安人為主,語言則以印歐語系為主,主分三種:(1)條頓語:如英國、德國、奧地利、丹麥、瑞典等國皆屬之。(2)拉丁語:法、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羅馬尼亞等國皆是。(3)斯拉夫語:俄國、波蘭、保加利亞、捷克、馬其頓等國。本地區宗教為基督教(Christianism),計有三大教派:(1)天主教:教廷、波蘭、德國、奧地利、義大利、法國、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愛爾蘭等國居民多信仰該教,以梵諦岡的教宗為精神領袖。(2)東方正教:俄國、希臘、保加利亞、南斯拉夫等國居民信奉者。(3)新教(即一般人所稱之基督教):英國、荷蘭、丹麥、北歐諸國等均屬之。

一般資訊:

歐洲鐵、公路交通及航空發達,且住宿設施完善,國人赴歐旅遊洽公方便,且歐洲地區醫療衛生水準均佳,國人在歐洲地區無須擔憂飲食衛生問題。國人赴歐簽證可逕至該國在台辦事處辦理,目前在台設有大使館及辦事處之歐洲國家有教廷、英、法、德、義大利、奧地利、西班牙、瑞士、捷克、匈牙利、波蘭、丹麥、荷蘭、比利時、瑞典、芬蘭、愛爾蘭、斯洛伐克及歐盟等,其中申根公約國所核發之簽證,除特殊狀況外,原則上一證可通行十六國,即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義大利、希臘、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冰島及瑞士。我國在歐洲設有代表處之國家如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兼理歐盟業務)、丹麥、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瑞士、芬蘭、挪威、瑞典、奧地利、拉脫維亞及希臘,另在教廷設有大使館。

主要注意事項:

  1. 英國倫敦2007年6月29日發現兩枚汽車炸彈,蘇格蘭格拉斯哥機場30日發生著火汽車撞擊航站大廈事件,英國政府已將安全警戒等級提升「危急」等級,外交部目前仍維持對英國黃色旅遊警示,提醒國人赴英注意旅遊交通安排,並加強人身安全措施。行前請參考本局「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防範恐怖暴力活動篇,抵英後請隨時與駐英國代表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002-44-7768-938765 ),及駐愛丁堡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002-44-7900-990385 )保持必要聯繫。
  2. 歐盟公布自2007年6月15日起,旅客進出歐盟國家,如隨身攜帶1萬歐元(或超過)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須向海關申報。根據新規定,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由於國人出國商旅或求學向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之習慣,提醒國人注意歐盟現金申報之新規定,以免受罰造成損失。
  3. 提醒國人出國旅遊時勿攜帶、購買仿冒品,違反者可能依侵犯著作權或商標權等相關法令規定被處以有期徒刑及高額罰款。
  4. 國人前往歐洲旅行時應特別注意,如在申根公約國境內轉機,即使不出關,仍須持有申根簽證,行前最好先與旅行社或駐台機構查明確認,以免造成旅途不便與困擾。
  5. 歐洲地區電壓為220伏特,除英國、愛爾蘭所用之插頭為扁平型外,歐陸國家使用之插頭為圓孔型。
  6. 歐洲各大城市偷竊搶劫情事亦所在多有,國人在歐期間亦須注意隨身物品。
  7. 國人赴歐商旅時,如遇警察路上臨檢(要求檢查是否使用假護照、假信用卡、攜帶偽鈔等由),應保持鎮靜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單位資料以做確認,或要求對方一同至附近警局或政府機關查明,切勿輕易出示證件、財物或透露信用卡密碼。必要時可向路人請求協助,以免被詐騙。

發布日期:2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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