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次申請護照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
申換護照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
遺失補發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
申辦天數/費用 |
|
一般人民
(係指年滿14歲)
(註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詳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孩童
(未滿14歲)
(註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
1.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
1.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
1.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接近役齡及役齡男子
(16~36歲,未服兵役者)
(註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役齡男子
(19~36歲,已服兵役者)
(註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退伍令正本
5.免役令正本(免役者)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舊護照
5.退伍令正本
6.免役令正本(免役者)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5.退伍令正本
6.免役令正本(免役者)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國軍人員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舊護照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
首次申請護照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
申換護照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
遺失補發
(請詳閱護照申請須知) |
申辦費用/天數 |
|
僑民役男
(註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委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舊護照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接近役齡僑民
(註1)>係指未滿20歲者(已結婚者除外),倘父母離異,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人之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本。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委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舊護照 |
1.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3.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註1)>
4.僑居地永久(長期)居留證明文件
5.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在台無戶籍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
3.舊護照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
3.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取得國籍尚未設籍定居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
3.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如: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
3.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如: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
4.舊護照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
3.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4.具有我國籍之證明文件(如:中華民國國籍一覽表)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
|
喪失國籍,尚未取得他國國籍者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喪失國籍證明
3.足資證明其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如:擬取得國籍之當地國居留證明(如外僑居留證等)或前往該國持用之簽證)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喪失國籍證明
3.舊護照
4.足資證明其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 |
1.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喪失國籍證明
3.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註2)>
4.足資證明其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 |
護照規費請參閱(註3)>
工作天數(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