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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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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政府即日起擴大「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適用條件

  • 發布日期:2017-06-0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7505

為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於本(106)年4月10日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第二波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簽證放寬措施,會中決議擴大「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適用條件。外交部與內政部移民署已完成行政協調,自6月1日起實施之規定如下:

一、針對印度、印尼、菲律賓、越南、緬甸、柬埔寨與寮國等7國國民,將持有我國過去10年內核發之簽證(不含「勞工」簽證及「其他事由」簽證)或外僑居留證(事由不含「外籍勞工」)且無違常紀錄者納入適用條件。

二、倘上述7國國民曾在臺受僱從事藍領工作,或有違常紀錄者,均須向我駐外館處申請來臺簽證。

「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係自98年起實施,凡符合條件者得於內政部移民署網頁(https://niaspeedy.immigration.gov.tw/nia_southeast)填寫申請表後,免繳規費獲發3個月效期、停留期限30天的多次入境憑證,此可謂「有條件式免簽」,提供每年約16萬人次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便捷入境申請服務。為增進我國與東南亞國家人民之交流,該查核系統已於上(105)年9月1日起,擴大適用國家與條件,本日起再增列過去10年內曾申獲我國簽證者,即得透過該系統申請多次入境憑證,毋須繳交規費,預估將有135萬人次受惠;對於未曾申獲我國簽證者,僅須於首次來臺時申辦簽證,其後10年即可據此適用該查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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